声明人:陈菊惠
在邪恶的恐吓下,我同意丈夫代我写了“保证书”。2004年9月被邪恶非法关進了洗脑班。还曾去社区“保证不炼功”。声明:以上的对大法、对师尊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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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1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2/9/1951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