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董桂环 去年10月前后,我被绑架到镇派出所。有一警察很邪恶,他问我话,我没回答他,他气急败坏的把我推到一个没人的屋子。这一推,我人心起来了,怕挨打,于是作了笔录,还照了像。恶警问我炼不炼,我说:“不炼”,顺从了邪恶,又在笔录上按了手印。后来,我又被送到区看守所。第二天,一女警察拿一张拘留证,我又签了字。严正声明:在被迫害期间所做、所说、所写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跟随师父走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2月4日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