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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谢青云 我由于学法不深,不精進,被邪恶钻了漏洞,于2008年12月11日被县国保支队绑架,然后行政拘留15天。我迫于邪恶的压力,在“行政拘留书”上签了名,其上有污蔑和诋毁大法的词语。我感到十分痛心,自觉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和同修。严正声明:我在拘留书的签名作废。我今后一定听师父的话,勇猛精進,做好三件事,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2月4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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