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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陈秀云、申翠香、潘凤清

    我们是96年得法的,学法以后身心都得到了净化,病都好了。7.20大法遭到迫害后,由于我们怕心很重,对法理理解不深,当恶党派街委主任到我们家,拿出“不修炼”的保证书让我们按手印时,我们按了。现在看了《明慧周刊》,我们悟到了这不是大法弟子应该做的。严正声明:以前所按的手印作废。以后一定按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3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1月2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2/10/19518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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