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善民
二零零零年,我曾违心说过、写过“不炼了”的话,以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从新走上修炼大法的路,今后一定正念正行跟上正法的路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一个真正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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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9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2/10/19518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