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连荣
在99年7.20前,在当时教委所拟的“三书”上签字,声明作废。今后一定要按师尊要求,助师正法,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2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2/10/19518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