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淑华
九九年7.20,交出了部份大法书,处理了洪扬大法的简介。现严正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让做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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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2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2/11/1952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