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彭霞
99年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时,我向邪党交过大法书。“奥运”期间,每天去派出所报到。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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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2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2/12/19530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