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马玉香 九九年“七二零”邪恶迫害大法后,回想自己对单位人说过“书都烧了,不炼了”的话。现在我悟到,修炼是严肃的,是对法的态度问题。所以我现在严正声明:我说过对法和修炼不利的话,全部作废。信师,信法,坚修到底,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12月8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