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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赵代福(已故)、李玉华

    我是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份得法的。7.20过后几天,街道主任等让签字“保证不炼功了”,当时,在我的丛恿下,丈夫签了字。我及去世的丈夫严正声明:以上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坚修大法。做好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2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8年11月27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2/14/19543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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