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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春香 我在2008年10月底散发真相资料时,被举报、非法送到派出所。自己因怕心,做了不该做的事,签了名、按了手印。声明:我按的手印、签的名、说的“不炼了”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11月1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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