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爱兰
2005年9月8日,被绑架到市公安局国保大队。因怕心说出了实情,配合邪恶签字,出卖了良心和同修,使大法受到了损失。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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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1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2/14/19543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