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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桂梅

    2000年6月份,我被当地公安局非法劳教一年。在劳教所邪悟了,写了“五书”,谈“感想”,每月“思想汇报、劳动汇报、节日小结”等,无数次谤师父,谤大法,交大法书。给当地公安局、街道(社办)、派出所、工作单位承包集团、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单位派出所、劳教所等写信谈“认识”,给邪恶送锦旗。每月往劳教所写“思想汇报”,往单位派出所写“汇报”,写“认识”,还帮别人写。回来后几天,去公安局政保科报到。政保科科长还把我带到当地看守所叫同修放弃修炼。给自己的儿子灌输歪理,结果儿子在学校上课时说了对大法不敬的话。我还毒害亲友。2002年4月17日,我又被单位恶警绑架到当地看守所,后又被非法判3年劳动教养,又写了“五书”,写了二次“认识”,对师父大不敬。严正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新修炼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1月3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2/15/19543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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