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温惠芹
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,向政府派出所交了《转法轮》、经文、师父法像、法轮图、炼功带,说了“不让炼就不炼”。严正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,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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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1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2/15/19543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