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隋美玲
奥运会前,我们当地派出所警察到我家骚扰,要求我奥运期间不要外出上北京,并让我在一个本子上按手印,我按了手印。我郑重声明:背离大法的一切行为和语言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2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2/15/19543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