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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伟勋

    我是一名法轮大法修炼者。在修炼过程中由于自身对法理认识不足,曾违心的写了一份所谓的《认识》(一九九九年十一月),是不符合“真、善、忍”的,是错误的,在此我声明作废。

    今后我要按照“真、善、忍”标准严格指导自己的修炼,使自己更加纯正,修成无私无我,先他后我的正觉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3月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3/24/931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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