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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宋连英 2000年6月29日,因为自己坚持修炼法轮功,被丈夫和派出所把我送进戒毒所,去戒毒所第9天,丈夫去看我,我被情带动写了“保证”。现在我严正声明,我所写的一切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2月2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20/2351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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