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史爱琴
以前所写的“悔过书”和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话一律作废。今后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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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2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2/16/19543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