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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吕凤玲 我于2000年4月14日去北京证实大法,回来后被送入看守所。面对家里的压力、看守所里的压力,我承受不住,在单位领导面前写了“保证”。严正声明:以前所写的“保证”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2月2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20/2351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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