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常金春、吴秀芳
由于自身学法不深和有严重的怕心,毁过大法书籍,做了自己不该做的事情,声明这一行为作废。今后要多学法,加倍努力做好三件事,弥补过错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2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2/17/1956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