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继英 北京“奥运”期间,街道恶警每天到家骚扰,甚至非法抄家。2008年7月18日晚,恶警闯入我家,非法抄走所有大法书籍和mp3,把我绑架到派出所。女儿和丈夫,交了三千元罚款,出卖了一个同修,在邪恶的“保证书”上按了手印。12月初,恶警伙同街道又到家签名,写“不炼功的经过”,我的丈夫又替我填了表。在此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紧随师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2月12日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