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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张宝利

    我是九八年十月份得法的。在七二零期间被恶警非法抓捕到公安局。因当时对法理认识不高。不坚定,配合了恶警,签下“不炼功”的字句,现声明:以前所写、所做、所说的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做好三件事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2月12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2/18/19565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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