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翠英
我因散发《九评》,被恶党法院非法判刑一年零六个月,迫害中因为怕心重,违心的向邪恶写了“保证书”,做了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错事。现在严正声明:我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新修炼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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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2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2/18/19565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