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淑敏
1999年7.20邪党迫害大法时,向邪党写的“不炼了的保证书”和邪党给照的相及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不承认它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走好师父安排的路,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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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2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2/18/19565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