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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胡玉林 自大法受到迫害以来,因为有怕心,曾在单位及派出所写过“保证书”,并且在派出所还配合警察按过手印、照相等,还违心地签过名。现在我知道所有上述所做的都是错的。因此我要严正声明:所有过去做过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1月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20/2351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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