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沈光海
九九年7.20时,二次交书,二次写了不该写的东西,做了助纣为虐的事,在“担保”上留下了污点。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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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2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2/18/19565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