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颜青
在邪恶大搜捕中,我被恶警绑架,在酷刑折磨下,出卖了同修。其中一位同修后来被迫害致死。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从新修炼,做好师尊安排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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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2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2/18/19565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