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叶
2003年,一常人问我大法怎么样时,我说:“不好。”诬蔑大法。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2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2/18/19565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