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庆林、李秀琴、王光梅、刘书香
在99年7.20,做了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事,按了手印,现在声明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2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2/18/19565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