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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胥彦春 2008年12月10日下午,我在外面散发真相资料时,被恶警抓捕,被送到拘留所、派出所洗脑十余天,最后我校校长逼迫我写了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保证书。这是我学法不深,对法不坚定的表现,我对不起大法和师父。严正声明:我所说、所写、所做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我一定要加强学法,坚信大法,努力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2月14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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