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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文奎 由于自己安全意识不强,在散发真相资料时,被邪党警察发现,并被非法劳教,但在师父的慈悲呵护下,改为“所外执行”。在办理过程中,我在写有“不散布法轮功”、“服从监督”等内容的申请书上签了字。仔细向内找,我没做到正念正行,签字意味着顺从了邪恶的安排。严正声明:我的签字作废。坚修大法,努力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2月1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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