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江荷花、孙健丹
在中共洗脑班的强制下,我曾经违心的写下了对师父、对大法不敬的所谓“揭批文章”,造下了天大的罪业。严正声明:以上违背大法的行为作废。洗刷污点,从新修炼,走师父安排的路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2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2/20/1957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