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玉明
在传奥运邪火期间,自身在怕心的驱使下,给邪恶签了字。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,特此声明此签字作废。今后坚定走稳走正,决不再做有损大法、大法弟子尊严的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1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2/21/1957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