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祁幼勋
2004年由于用人单位要居委会开一张“没炼法轮功”的证明。本人当时想要工作,没有正念,接受了开“没炼法轮功”证明的要求。现本人声明:该证明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2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2/23/1959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