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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洪、姜素珍 九九年,单位领导对我说:“别人问你炼不炼法轮功,你就说不炼了。”当时自己因怕心答应了。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五日,母亲向世人讲真相,被恶人举报,被非法拘留十五天,我拿了一万五千元钱给了当地的公检法。我和母亲严正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信师信法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2月1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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