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红霞
前几天,单位领导找我写“保证”,我写了。现在严正声明:我所写的“保证”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2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2/23/1959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