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廷献
在“奥运”前一个月,向我哥哥写了“保证”。声明:我写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2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2/23/1959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