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耿翠欣
奥运前,单位派人找我,让我在表上签字,由于怕心,配合了邪恶,签了字,做了不该做的事。在此严正声明:以前所做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坚定实修大法到底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2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2/24/19599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