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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小红 1999年7月,向邪恶交过自己炼功情况和家庭情况等个人信息。回家后向当地邪恶交过“六不准”等。1999年10月,向邪恶交过大法书和身份证,加重了邪恶对另一位同修的迫害,导致那位同修被强行送去精神病院。后又被邪恶利用在当地电视上造谣、诬陷大法。回来后向当地邪恶写过东西,向居委会交过手抄本、书、磁带等。2004年被送去洗脑班时,写过“没有时间炼功,也没有炼”等话。在看守所两次被非法关押时,在“备案录”上签了自己的名字。在此严正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2月1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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