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春艳
我以前对大法和大法师父说的不敬的话及做的不敬的事、写的“悔过书”一律作废。我很痛心,也很后悔,知道自己错了,决心今后一定改正,从新开始修炼,跟上正法進程,做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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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2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2/25/19605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