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陆最定
在10月29日由于我思想不正,我到乡政所在“决心书”上签了名,严正声明:“决心书”及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2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2/26/19610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