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裴淑梅
把大法书、《佛家修炼故事》、炼功带交给了单位。在家、在派出所、在看守所按了手印。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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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2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2/26/19610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