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成多斌 二零零七年二月七日早晨,公安局国保大队几人闯進我家,非法抄家。他们以“抄出有关法轮功的资料”为由,登记后让我签字,一份是有关法轮功资料的,一份可能是“保证书”,是他们写的,内容没有给我讲,我在不清楚的情况下签了名,这是我的怕心、执著心重造成的。我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。严正声明:我的签字全部作废。从今后,我要听师父的话,坚定信心,坚定正念,做好大法弟子要做的三件事,紧跟师父,坚修大法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2月20日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