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正、覃海元、黄婷
本人讲过对大法,对大法师父不敬的话,在中共的重大压力下写了“保证书”,现声明一切作废、无效。改邪归正,尊敬师父,珍惜万古机缘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2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2/27/1961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