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潘秋良、吴明秀
二零零九年二月十日对恶警说“不炼法轮功”这句话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2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2/27/1961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