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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卢兰心

    99年4月25日,我们数人去省里上访,被送回县里,在派出所关了一夜。回家前,邪恶写了一张纸,我也没看,签个名,按个指印就回家了。后来我悟到这是配合了邪恶。7.20后,居委会主任及警察把我家中的法轮图、旗,及师父的法像、大法书都拿去了,我没有及时阻止,觉的我也没办法。一天晚上,当时的辅导员带着警察来我家,叫我把师父的济南讲法、教功带,及洪法宣传图交给警察。那时,我学法不深,有怕心,就配合了邪恶,从而做了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事情。现在我认识到以前的错误,特此声明:以前所写、所做的对大法、对师父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情,坚修大法到底,跟师尊回家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2月22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2/28/19623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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