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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王全花、于恒香

    2008年,被非法绑架至劳教所。邪恶非法判我们一年劳教,监外执行。它们深知自己的邪恶行为见不得人,因此让我们在“不上告、不请律师的保证书”上签字。当时我们二人在怕心下,在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字。严正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新修炼,做好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2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2月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3/1/19629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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