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月莹
前些天,警察到我家非法搜查,对我的家人進行干扰和迫害,我违心的在警察的“搜查单”上签了字。严正声明:以上所签的字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2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3/1/1962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