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奎昌
由于学法不深,向邪党签了不该签的名,特此声明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12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3/1/1962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