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英菊 我在修炼路上没有保护好老师的法像,被邪恶拿走,没有把握好自己,出卖了同修,使同修身心受到极大伤害。我非常内疚和后悔。我现在严正声明以前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、对不起同修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努力学法,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2月24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